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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木材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检测比选公告
发布: 2020-04-02 09:57:10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的衡阳木材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检测属限额以下项目,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衡政发【2019】4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对该项目建筑检测进行直接发包,并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木材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检测。
2.2 建设地点:珠晖区周家坳长岭村(衡阳木材厂家属区)
2.3 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600平方米,其中新建用地面积27462平方米,新建390套,建筑面积41718平方米,改扩翻207套,面积约12264平方米。同时建设小区内道路、给排水、土石方、护坡、供电、绿化、消防、安防等配套设施。
2.4 比选报价
本项目的取费按湘质安协字【2016】19号文件实行,在此基础上再按衡财审【2015】151号文件规定的60%折扣作为上限值,投标人自主报价,发包人不接受高于该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上限按标准取费60 %确定,投标报价下限值按标准取费50%确定。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限或下限,否则废标。
2.5 检测服务期: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国家及行业要求
2.6 检测范围: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空气,建筑安装水电,建筑门窗,沉降观测等服务。
3、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衡阳市外的检测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职称及相关检测上岗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需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投标。且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3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6:30 时,在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弘湘写字楼42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拟参与本项目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获取比选文件并由发包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直接发包比选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发包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先生
电 话: 0734-8888077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11号 E-MAIL:hxgtbgs@163.com TEL:+86 (734) 882 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