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推荐新闻
场调服务工作采购补充公告
发布: 2019-06-03 09:39:28
各报名单位:
我司于2019年5月8日在衡阳日报及本公司官方网站同步发布了衡南县三塘镇松山村境内三家关停化工企业地块场调服务工作采购邀请公告,并接收了各单位报名。为使各报名单位有充足时间,更真实了解和熟知本项目现状情况,现将于2019年6月5日(周三)上午9:00在弘湘国投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比选评审,请符合公告要求报名单位按《比选需知》文件要求认真、规范的准备比选材料,并按时参加比选评审活动。
另根据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和2019年度中央、地方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工作要求,为加速推进项目场调工作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申报资料顺利完成,按照本次资金申请的时间节点安排,现对原邀请公告作如下几点补充:
1、采购人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公示期两天)通知中标单位启动服务合同谈判。同时中标单位谈判当天向采购人递交符合项目现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材料,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交实施方案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比选公示结果顺延替补。
2、中标单位应于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3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真实的,符合采购人及中央、地方环保专项资金申请相关要求的场调和检测技术成果报告。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技术成果报告,或因技术成果资料原因导致资金申报未能顺利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服务费用,并按中标金额的50%对中标人予以索赔。
3、各报名单位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免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理报价,建议实际报价控制在50万元以内。
4、各报名单位近一年内未出现被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约谈等不良行为记录。对隐瞒事实真相,后经举报和查实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或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比选公示结果顺延替补。
5、各报名单位对原公告及补充公告内容没有异议,并能按公告内容遵照执行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天内(含发布当天))向采购人递交承诺函,承诺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18:00。逾期未收到承诺函,不得进入比选现场,视为自愿放弃。
6、各报名单位对上述补充公告内容有疑义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包含发布本补充公告之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采购人均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否则视为接受本补充公告全部内容。
特此公告。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11号 E-MAIL:hxgtbgs@163.com TEL:+86 (734) 882 8281